自2024年4月起,武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20元/人·月提高至920元/人·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208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1352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为728元/人·月。 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910元/月/人提高至9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780元/月/人提高至820元/月/人。详见正文。 武汉市低保标准 截至目前,各项标准如下 940元/月/人 城市低保标准 820元/月/人 农村低保标准 1880元/月/人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600元/月/人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880元/月/人 散居孤儿、事实...
2022年4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10元,农村低保标准则调整为每人每月780元。武汉市自1996年起开始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后在2004年推出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制度实施以来,武汉市的城市低保标准已经进行了19次调整,而农村低保标准则调整了14次。此次调整意味着城市低保家庭...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社会救济、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标准 (一)城...
武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武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执行同一标准,分别由518元/月和440元/月提高至560元/月;中心城区农村低保和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250元/月和210元/月提高至270元/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2、非...
法律分析:城市低保对象标准: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为785元,为低保标准的94.6%。包括:低保金及增发20%补助金、水电补助。各区补助水平分别为:东西湖区890元、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881元、洪山区834元、江岸区805元、黄陂区804元、江汉区798元、东湖高新区795元、武昌区795元、新洲区791元、青山...
武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执行同一标准,分别由518元/月和440元/月提高至560元/月;中心城区农村低保和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250元/月和210元
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标准:2021年,武汉市城市低保对象的人均补助水平为785元,相当于低保标准的94.6%。不同区域的补助水平各异:- 东西湖区:890元 -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881元 - 洪山区:834元 - 江岸区:805元 - 黄陂区:804元 - 江汉区:798元 - 东湖高新区:795元 - 武昌...
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 城市低保对象标准 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为785元,为低保标准的94.6%。 包括:低保金及增发20%补助金、水电补助。 各区补助水平分别为:东西湖区890元、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881元、洪山区834元、江岸区805元、黄陂区804元、江汉区798元、东湖高新区795元、武昌区795元、新洲区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