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5号)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分析研判,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将武汉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出武汉市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7号),系市指挥部下设的交通防控组未经指挥部研究和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发布的,现宣布该通告无效。对此,我们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处理。武汉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防输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
全文如下: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设立“无接触投递”接收点的通告(第14号) 为避免外出购物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方便市民居家生活,倡导广大市民网上购物,决定在全市住宅小区和村封闭管理卡口处设立邮件、快递接收点,采取“无接触投递”方式,快递小哥将邮件、快递投递到接收点,取件人根据快递小哥通知,到卡口接...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汉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因离汉通道管控滞留在武汉、生活存在困难的外地人员(以下简称滞留在汉外地人员),由所在区政府及有关方面提供救助服务。 二、滞留在汉外地人员面临住宿困难的,由所在区政府妥善安置,并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三、对在武汉...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5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分析研判,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将武汉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
[24小时]战疫情 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武汉市和高风险地区公共交通等继续停运 选集 更多 《24小时》 20241012 《24小时》 20241011 《24小时》 20241010 《24小时》 20241009 《24小时》 20241008 《24小时》 20241007 《24小时》 20241006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 1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加强定点发热门诊患者分流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发热患者...
武汉市人民政府通告 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央广网北京2月11日消息(记者钱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11日)凌晨,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1号通告称,发热患者(包括非武汉市户籍人员)要严格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到现居住地所在区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跨区就诊。通告发出后,武汉市各大医院立即采取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