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单位应...
(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1)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2)...
按照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新建、改建项目应当申办项目建设和用地计划;购买和长期租赁项目应当申办相应批复文件;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市国土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招投标文书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注明无偿配建及产权归政府所有的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配建要求组织实施。本通知印发之日前...
武政规〔2014〕20号 主题类别 社会福利其他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限价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政规〔2014〕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