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6〕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弃料、弃土消纳处置工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划实施,坚持长效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要按照“厘清职责、规范管理...
一、严格规划实施,坚持长效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要按照“厘清职责、规范管理、统一标准、落实责任”的原则,严格按照《武汉市建筑弃料、弃土消纳处置场地选址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建筑弃料、弃土消纳场所的建设与营运工作;要将弃土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