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2010调价文件武价房〔2010〕38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恢复性调整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的通知各区物价局、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恢复性调整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鄂价费[2010]98号)转发给你们,...
三、本批复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后再按有关规定重新制定标准。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2002批复文件市物价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2004-03-22 武价房字2002140号市规划土地局,各区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