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此得出肯定结论,还不意味着《刑法》第120条之一第2款是帮助犯的绝对正犯化与相对正犯化,需要讨论的是,甲明知乙要组建恐怖活动组织、组织他人实施恐怖活动或者组织他人进行恐怖活动培训时,为乙招募、运送了人员,乙接收了甲所招募、运送的人员,但还没有着手实施相关恐怖活动、培训活动时,即作为真正正犯的乙还没有着...
帮助犯正犯化是共同犯罪。狭义的共犯包括帮助犯,是与正犯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正犯是指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人;而帮助犯是指通过帮助正犯的方式来参与正犯行为的人。由于帮助犯和正犯之间有犯意联系,帮助犯正犯化也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
此条虽未直接规定罪名,但结合相关刑法条款,此类行为可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属于帮助行为的正犯化。法规3 三、其他帮助行为正犯化的情形 除了上述明确规定的罪名外,还有一些帮助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正犯化。例如,在某些网络犯罪、诈骗犯罪等案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广告推广...
共犯行为正犯化,指的是在原本属于共犯范畴的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法律或司法解释视为正犯行为,从而承担与正犯相同的刑事责任。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行为的危害性:某些共犯行为,虽然从形式上看是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但其本身的危害性、恶劣程度或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力,已经足以与正犯行为相提并论。 ...
摘要:共犯行为的正犯化是在正犯与共犯区分的基础上,在立法上将共犯行为规定为正犯,从而限缩共犯范围、扩张正犯范围的一种立法现象。在网络犯罪成为占据较大比重的特定情况下,正犯与共犯的关系从以往的一对一,转变为一对多,因而对传统的共犯对于正犯的从属性关系带来某种冲击。在这种背景下,共犯行为脱离正犯的制约,使之成...
共犯的正犯化 教唆犯的正犯化 例如,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原本属于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教唆犯,但《刑法》第104条第2款将其规定为正犯。这就是教唆犯的正犯化。在这种场合,对于实施胁迫、勾引、收买行为的人,不再按教唆犯处罚,而...
我国现行的共犯评价模式已经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以有效消解帮助行为,实现罚当其罪的原则,因此正犯化并非必要之举。帮助行为正犯化容易导致刑法规范之间的不统一,同一犯罪事实在不同规范下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淡化了刑法分则的罪名设置,使得刑法体系内部呈现出不一致性。帮助行为正犯化可能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过度...
帮助行为“正犯化”是指将原本应作为帮助犯定罪处罚的帮助行为设置了罪名和法定刑,有的与关联犯罪设置不同的罪名、法定刑,有的设置同样的罪名和法定刑。 帮助行为“正犯化”是立法的直接结果,独立成罪后,脱离了与关联犯罪的从属性,而具有了独立的惩罚性,既不需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不需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只要有...
帮助行为正犯化:这是指原本作为帮助犯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即帮助行为本身被视为正犯行为。这种正犯化通常发生在某些特定的犯罪类型中,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主犯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