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是四种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的情形。每种情形都有其特定的定义、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实务中,当事人应仔细审查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公平性,以避免因这些情形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
显失公平与欺诈、胁迫的区别在于,显失公平更侧重于合同权利义务的明显不公平、不对等,而欺诈和胁迫则更侧重于行为手段的不正当性。法规 此外,对于这四种情形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
导读: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可撤销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合同可撤销情形有几种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根据《合...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1、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而显失公平是基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情况订立了合同。2、重大误解的合同并不要求后果显失公平。而显失公平的合同要求后果显失公平。 17浏览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怎么区分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区分方式:1、考察是否...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 A. 无效合同 B. 有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 20.D【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反馈...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
所谓胁迫,是指不法地向相对人表示施加压力,使之恐惧,并且基于此种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商事交易的主体被认为在相关领域具有平等的专业知识和谈判地位,因此推定双方缔结的合同即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瑕疵,但这并不排除商事交易中的意思表示不自由的存在。五、显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