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故意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植物新品种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在申请日前,经申请权人自行或者同意销售、推广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未超过一年;在境外,木本或者藤本植物未超过六年,其他植物未超过四年。 对于新列入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种),对品种繁殖材料的销售、推广时间有一定的宽限期:...
导读: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果树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促进农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施行。2014年7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在进行了...
《种子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
导读: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期限依培育植物品种所需的时间长短而定。一般地说,木本植物培育的时间较长,因此保护的期限也较长。我国规定: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限 ...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对新培育的植物品种所享有的独占性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在商业上生产、销售和使用该植物品种的权利,而其他人则不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品种。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是为了鼓励植物育种家们进行创新,开发出更好的植物品种。这种保护机制不仅可以保护植物育种家的创新成果,还可以促进植物育种技术的...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推动种业创新发展》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基础。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作为种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激励育种创新、维护种业市场秩序、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