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修订的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印发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2〕74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建设,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4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重点公益林的...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一步推动深化林长制改革,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制定印发《安徽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补偿资金支持范围为经批准划定的省级公益林和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对象为签订管护责任书和管护协议并...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制定《金华市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04年,我省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5年,省财政厅...
安徽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安徽省省级公益林划...
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促进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和相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规范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有序使用,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 本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监管: 1、收入管理方面:明确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收入来源,包括行政区域内没收违法所得的一部分、制定并执行当年度...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促进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和相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下简称省级补偿资金),是指省财政设立,纳入省级财政...
1、惠安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 业厅关于转发 的通知(闽财农 2015 14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 州市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政 2012 8 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