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上面表述,其实是两个过程:第一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浩欧博公司的股权;第二合伙人减持合伙企业资本。第一阶段税法明确规定按照经营所得最高35%计征个税;第二阶段减资的过程是否涉及利润分配,该合伙企业是持股平台,自身无任何经营,也就没有利润可分配无需按照经营所得计征个税了。 最后结论,两个过程只有第一个...
案例来了!通过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被税局按35%补征个税1700万 2022年2月18日晚间,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56,证券简称:浩欧博)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中披露: 陇上税语注: 1、浩欧博2021年1月13日在科创板注册上市,陈涛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苏州外润系浩欧博员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