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桂政发200916200916号号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危...
桂政发〔2009〕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 (一)经房...
桂政发【2009】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 (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 (二)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