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 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 号)同时废止.自治区职 称评审其他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在 本办法印发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