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中国在处理对外军事关系时,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2. 199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五条明确指出,中国在外军事关系中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在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和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时,中国遵循以下原则:1.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任何形式的侵犯和分割。2. 互不侵犯:中国承诺不侵犯其他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侵略行为。3. 互不干涉内政:中国尊重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干涉其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依据:199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互相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