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柳政发〔2022〕21号文件第三条第15点关于“对在区外承揽项目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补,按区外项目在注册地(柳州)纳税额的20%进行奖励。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建筑业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的规定。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