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故选项A错误。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
A.查封、扣押期限均不能超过30日B.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返回行政机关后,应当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C.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D.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可以视情况采取没收、销毁或者返还相关...
A.查封、扣押期限均不能超过30日B.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C.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D.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可以视情况采取没收、销毁或者返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