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调查制度是指,为有效解决家事纠纷,查清案件事实,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依申请委托专门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等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将调查模式中的步骤与细节规范化、法律化后形成的独立且普遍适用的一种制度。 家事调查员的选任通常要求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以确保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与当事人本人及其父母、子女或其他有关人员面谈交流,观察当事人与其子女、父母或其他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2.征询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对抚养事项及探望事项的意愿和态度; 3.走访当事人居住的社区、所在单位、子女的学校等; 4.其他调查方式。 家事调查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委托调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向人民法院出...
再升级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合法权益,4月1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湘江新区(岳麓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召开家事调查工作推进会,通报家事调查工作试行一年以来的情况,并部署安排下步工作。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
4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与岳麓区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机制的协议》,将在家事调解、家庭教育指导、反家暴联动干预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加强合作,并率先在全省联合出台《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工作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家事调查工作规程”)。而李强...
兴宁法院受理案件后,因被告张女士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为查清案件情况,承办法官依职权向当事人所在辖区的家事调查员发出《家事案件调查委托函》,委托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小明的抚养、学习情况等进行调查。家事调查员接受委托后,通过走访当事人所在村委干部、小明就读幼儿园的老师等方式对委托事项进行调查,随后第一...
家事调查,是指家事案件(如离婚、继承)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家事案件中的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收集案件事实信息和资料,向法院提出《家事调查报告》或陈述《调查意见》的法律程序。 2.调查内容 (1)当事人的性格、教育、工作、经历、身心状况; (2)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感情经历、家庭关系、财产情况、家事...
为最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清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承办法官依职权向法院家事调查员发出《家事案件调查委托函》,委托其就被告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家事调查员在收到委托后,通过走访被告父母、亲友,调取被告家庭在社区的资料等方式,对委托事项进行了调查,随后第一时间向法院出具家事调查报告,法官参考该家事...
“家事”报告必须与核查机制相结合。实践表明,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真实的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材料,就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将倒逼官员如实申报,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
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法院聘请既有丰富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又熟谙纠纷调解之道的家事调查员,不仅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而且还可以充当矛盾纠纷化解的“缓和剂”。此时,家事调查员的介入就为法院审理家事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好的切入点。 在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当事人子女的健康成长上,家事调解员在家事案件中起着重要。...
兴宁法院法官为新任家事调查员进行培训,结合审判经验和真实案例,围绕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背景和意义、家事调查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家事案件的案由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帮助家事调查员更快适应“新角色”,做好家事调查工作。“虽然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尽心尽力化解矛盾纠纷,用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