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九龙坡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一方婚前患有梅毒且未如实告知,对方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件。小帅(化名)和小美(化名)经历多年恋爱长跑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备孕生娃,婚后一周,这对年轻的夫妻来到了妇幼保健院。小帅检测出了梅毒阳性。医生“建议暂缓结婚”。小美起诉到九龙坡法院,以小帅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丈夫婚检查出梅毒后妻子起诉撤销婚姻#,法院支持:未履行婚前告知义务】近日,重庆市九龙坡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一方婚前患有梅毒且未如实告知,对方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件。小帅(化名)和小美(化名)经历多年恋爱长跑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备孕生娃,婚后一周,这对年轻的夫妻来到了妇幼保健院。小帅检测出了梅毒阳性。
【#丈夫婚检查出梅毒后妻子起诉撤销婚姻#,法院支持:未履行婚前告知义务】近日,重庆市九龙坡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一方婚前患有梅毒且未如实告知,对方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件。小帅(化名)和小美(化名)经历多年恋爱长跑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备孕生娃,婚后一周,这对年轻的夫妻来到了妇幼保健院。小帅检测出了梅毒阳性。
现从中删除,归于可撤销婚姻情形。可撤销婚姻区别于无效婚姻的重要一点是将权利完全交由当事人,使其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案中,被告认可早于办理结婚登记前患有梅毒,但未向原告履行婚前告知义务。且梅毒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有两项:一是因胁迫而结婚的;二是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案中,被告认可早于办理结婚登记前患有梅毒,但未向原告履行婚前告知义务。且梅毒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一方婚前患有梅毒且未如实告知,对方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件。 小帅(化名)和小美(化名)经历多年恋爱长跑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为了备孕生娃,婚后一周,这对年轻的夫妻来到了妇幼保健院。小帅检测出了梅毒阳性。医生“建议暂缓结婚”。小美起诉到九龙坡法院,以小帅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小帅未履行婚前告知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是医学上认为会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大疾病。小帅的隐瞒不仅是对小美的深刻欺骗,更是对婚姻诚信原则的公然挑战。九龙坡法院的判决对这种行为给予了法律上的严厉制裁。法院支持小美的诉求,撤销了这对夫妻...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一方婚前患有梅毒且未如实告知,对方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案中,小帅(化名)和小美(化名)这对经历了多年恋爱长跑的恋人,在步入婚姻殿堂后仅一周,便因为小帅被检测出梅毒阳性而陷入纷争。医生更是直接“建议暂缓结婚”,这无疑给小美带来了极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