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合理分担风险和损失,减少工程结算矛盾,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在建项目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今年突发性的新冠病毒肺部感染疫情对我区在建工程及假后开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书履行合同导致了一定危害, 今年2月19日,市建委制订公布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杭政产品研发(2020)41号),对新式冠状动脉肺部感染疫情后我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合同及工程项目合同款调节明确提出了规范性建议。
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 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 ? 一、关于合同工期调整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程延误,应当顺延工期,并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于不同工程实际情况不同,受疫情影响程度不同,发承包双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工、材料紧缺、施工降效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
杭州市新冠毒炎情期在建工 合同及工价款整指导性则 一、关于合同工期整 因情控导建工延应当延工期并免因不 可抗力导工期延任。于不同工实情况不同受 情影响度不同发承包双方根据实情况合人工、 材料、施工效因合协商定延工期。具体处方式 分如下
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 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 一、关于合同工期调整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程延误,应当顺延工期,并免除因不 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于不同工程实际情况不同,受 疫情影响程度不同,发承包双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工、 材料紧缺、施工降效等因素,合 协商...
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 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 一、关于合同工期调整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程延误,应当顺延工期,并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于不同工程实际情况不同,受疫情影响程度不同,发承包双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工、材料紧缺、施工降效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
根据市建筑行业党总支《关于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调研的通知》(杭建协党【2020】01号)精神,市建协联合市市政行业协会开展了调研,根据企业反馈情况及要求,决定举办《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宣讲会。具体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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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引导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合理分担风险和损失,减少工程结算矛盾,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在建项目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为积极引导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合理分担风险和损失,减少工程结算矛盾,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浙建办〔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在建项目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