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医保〔2022〕41号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9.5%(含生育保险0.6%),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9.5%(含生育保险0.6%),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按照相同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
三、其他床日付费政策 1.三级医疗机构区分MDCT(精神疾病及功能障碍)及其他两个标准,临平区2022年MDCT(精神疾病及功能障碍)平均床日限额暂定为450元,其他床日暂定为600元。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其他病例床日付费标准暂不调整,按照《关于确定2021年度床日付费管理标准的通知》(杭临平医保〔2021〕3号)执行。 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