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23〕49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促进我市企业年金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应将建立企业年金纳入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