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 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 为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职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职业培训补贴或资助对象 (一)登记失业人员 杭州市区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失业登记的人员。
《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被征地农民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街道人力社保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转业复退军人提供相关退役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和未就业的证明;用人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须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下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向杭州市社保部门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