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由李思行,周慧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英偉先生代表 答辯人/破產人:出席,無律師代表
申請人:由李思行,周慧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綺雯小姐代表 答辯人/破產人: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
申請人:由李思行、周慧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綺雯小姐代表。 答辯人/破產人:出席,並無律師代表。
李思行及周慧蘭,破產人的財產受託人申請人 及 章偉詩答辯人/破產人 ___ 主審法官: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歐陽桂如公開聆訊 聆訊日期:2007年12月14日 判決日期:2007年12月24日 ___ 判決書 ___ 1.章偉詩先生的產業的受託人(“受託人”)反對章先生自動解除破產,所持的理由為章先生在知悉責任的情況下,仍然漏...
13.本席頒下命令:根據香港法例第30A(3)條,有關解除破產命令中止計算的期限為兩個月,即是由2007年10月8日開始。本申請並沒有訟費命令。 (羅雪梅) 高等法院聆案官 申請人:由李思行,周慧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英偉先生代表 答辯人/破產人:親自應訊,無律師代表...
破產法例注重給予破產人士重新開始的機會,本席認為綜合所有的證據而看,把破產期延長兩年半已給予駱先生充夠的懲罰。 命令 33.本席命令有關的破產期終止計算兩年半,即是駱先生的破產期將於2009年6月4日終止。 (歐陽桂如) 高等法院聆案官 李思行、周慧蘭律師事務所的吳綺雯律師代表受託人 駱漢文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