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担保人的责任较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
《民法典》实施前成立的保证合同,当事人在《民法典》生效之后起诉主张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原《担保法》的规定认定保证责任方式,而不能适用《民法典》规定。 这样,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并未背离保证人的合理预期,也没有减损保证人的合法利益。
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张某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5)乙...
同时,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是连带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对保证与抵押实现的先后顾序也未进行约定2020年3月15日,丙公司将该挖掘机出租给公司,双方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1年借款到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偿还借乙公司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