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雅楠:好的。我跟大家分享两个案例。第一个是两个未成年人抢劫、盗窃的案例。这两个未成年人一个犯罪时15周岁,一个16周岁,我们分别称呼他们小五、小六。小六问家人要了3000元,跟家人说来临沂找工作,打工,结果来到临沂后就去了一个网吧上网,吃住都在网吧,这期间认识了小五,很快3000元花没了,没钱吃饭和上网了...
到底是有成年人作案还是真的孩童时期就可以这么恶毒,希望能还死者公道,他是那么懂事,那么乖,还那么小呀。现在的未成年其实都比较早熟,十二三四岁早就不是不知自己所做所为的年纪了,曾经的未成年犯罪处罚年龄早就该调整了,未成年犯罪处罚法也早就该完善了,没有案例那就应该开创先例,绝不能轻轻放过,必须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