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征先占土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具体依据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针对政府未征先占土地的行为,相关权利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行政机关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以及完成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以租代征,违法占地,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于未征先占,以协议代替征收决定的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
行政机关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以及完成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以租代征,违法占地,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于未征先占,以协议代替征收决定的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
王某高在已存在对其承包土地给予每年每亩“双八百”标准补偿的情况下,由于其并未提供被诉行政行为对其造成损害的其他证据,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王某高要求东昌府区政府、侯营镇政府等给予其原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政府补贴等经济损失共计19282...
征拆补偿,依法有据,应依法维权。 01 案件回放 原告杨某法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河南省X县XX街道办事处XXX村集体土地10.06亩(含7.51亩和2.55亩两个地块),并依法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杨某军、杨某华、冯某梅均系该户家庭成员。2016年9月30日,...
行政机关在未取得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占用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损毁耕地上的农作物,属于违法行为。在非法占用土地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基于耕地保护的特殊性,支付赔偿金的方式不足以实现国家对耕地严格保护的政策时,应当优先适用恢复原状的处理方式,将土地恢复至能够耕种的状态并予以返还。基本案情 原告杨某法...
——对“未征先占土地”行为的行政赔偿方式 (2018)豫06行初63号 行政判决 基本案情 原告杨某法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河南省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南杨庄村集体土地10.06亩(含7.51亩和2.55亩两个地块),并依法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杨某军、杨某华、冯某梅均系该户家庭成员。2016年9月30日,杨某法将其承包的...
行政机关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以及完成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以租代征,违法占地,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于未征先占,以协议代替征收决定的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
行政机关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以及完成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以租代征,违法占地,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对于未征先占,以协议代替征收决定的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
行政机关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以及完成征收程序的情况下,以租代征,违法占地,或者未征先占,以协议代替征收决定的行为是如何进行司法审查的呢?请参看最高法王中高诉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聊城市东昌府区侯营镇人民政府、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土地行政强制、行政赔偿案。 一、案情简介 2013年10月15日,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