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可以考虑追加。如果债务产生时间在股权转让之后,则与转让股权行为并无因果关系,不宜追加。
1. 对于出让人而言,转让股权后仍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风险。股东未实缴出资,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若在股权转让时公司财产无力偿债,且出让人已因公司不能偿债而涉诉,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逃避出资义务恶意转让股权,从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2. 对于受让人而言,应...
前言:在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的情况下,会出现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也即未出资)转让股权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按期缴纳出资是股东的义务,转让股权也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因此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行为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但实践中常有股东利用此来逃避公司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是否可以...
股东未实缴出资,并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若股权转让时公司已无偿债能力,应当认定该股东存在逃废出资的故意,则该股东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反之,则不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情简介 1. 金洲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周道...
1. 对于出让人而言,转让股权后仍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风险。股东未实缴出资,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若在股权转让时公司财产无力偿债,且出让人已因公司不能偿债而涉诉,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逃避出资义务恶意转让股权,从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2. 对于受让人而言,应当避免...
股东未实缴出资,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若在股权转让时公司财产无力偿债,且出让人已因公司不能偿债而涉诉,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逃避出资义务恶意转让股权,从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对于受让人而言,即使股权转让程序合法,法院也会根据转让背景、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股权转让是否有...
股东未实缴出资,并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若股权转让时公司已无偿债能力,应当认定该股东存在逃废出资的故意,则该股东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反之,则不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情简介】 1. 金洲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
即使债权人没有通过执行程序申请,也可以就原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19条规定,追加原股东的要件是: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2.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关于第一个条件的判断,只要确认公司已无...
1.对于出让人而言,转让股权后仍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风险。股东未实缴出资,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若在股权转让时公司财产无力偿债,且出让人已因公司不能偿债而涉诉,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逃避出资义务恶意转让股权,从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2.对于受让人而言,应当避免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