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审拼音cháo shěn 注音ㄔㄠˊㄕㄣˇ 繁体朝審 词语解释 朝审[ cháo shěn ] ⒈ 明清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