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相比2022年,新政...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主体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加计抵减比例:10% 政策...
近期,甘肃省印发了《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执行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
2023最后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汇总 | 一、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为止并未延续的政策内容) 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二、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政策内容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 其中加计抵减比例: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5%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10% 2.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先进制造业企业:5% 集成电路企业:15% 工业母机企业:15% 需要提醒: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您好,这是一样的,1条是生产性的计算包含了生活性,2条是单算生活性,加计更多, 是先满足1才能算...
你好,是的,只有及其特殊行业可以,否则都不可以,加计抵减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19年第87号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