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内主,必须加容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综上...
具体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一表述的提出时间,根据我所了解的历史资料,它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而逐渐形成的。然而,要确定这一表述具体是在哪一年、哪一份文件中首次提出的,可能需要进一步查阅相关的历史文献和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一表述在特...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内主,必须加容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