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为有害物质清单(以下简称“本清单”或“IHM”)的编制提供建议,以协助符合《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第5条(有害物质清单)。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为相关利益方(例如船厂、设备供应商、修船厂、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提供可行和合理编制清单的基本要求。 1.3目的 本清单的目...
1.1.1 本指南旨在协助船东、船厂、供应商等相关方正确理解和实施《2009 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相关规定,同时 也为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验船师统一实施公约涉及船舶的检验和发 证要求以及CCS环境保护子要素“绿色护照”GPR、GPR+、GPR(EU)或GPR(EU)+ 附加标志的授...
内容提示: 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 目目 录 第 1 章 通则 ... 1 1.1 目的和适用范围 ...
《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2024)将于10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2016)及2020年第1次变更通告的内容。 👉修改内容: (1)纳入MEPC.379(80)决议对防污底系统中西布曲尼的相关要求和指导。 (2)根据C...
本指南涉及的检验包括初次检验、换证检验、附加检验和最终检验: (1) 初次检验: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首次申请签发《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 书》/《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或申请授予中国船级社环境保护子要素“绿色 护照” GPR、GPR+、GPR(EU)或GPR(EU)+附加标志时,应进行初次检验; (2) 换证检验:为保持《国际有害...
《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2024)》由中国船级社发布,旨在指导船舶行业正确理解和实施《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的相关规定,确保船舶在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合规性。该指南详细阐述了船舶有害物质的控制措施,包括禁止和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质,如石棉、消耗臭氧物质、多氯联苯等,并提供了有害物质...
MEPC.197(62)-2011年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中)
(EU)+附加标志时,应进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为保持《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或中国船级社GPR、GPR+、GPR(EU)或GPR(EU)+附加标志的有效性,在期满日前进行换证检验;GPRGPR(EU)附加标志的授予及检验根据船东的申请,本社将参照本指南新造船初次检验要求或现有船初次检验8篇第8舶授予“...
日本海事协会(NK)于日前发布《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Ver.4.00)。 日本船级社表示,于2009年通过的“香港公约”将在符合以下条件24个月后开始生效:(1)15个国家以上签署公约;(2)签署公约国的商船总吨位达全球40%以上;(3)签署公约国在过去10年...
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检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