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隋晓棠提出的请求是否符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条件,即隋晓棠能否通过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请求法院解除对案涉房屋的保全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隋晓棠提出的请求是否符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条件,即隋晓棠能否通过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请求法院解除对案涉房屋的保全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不服,提出异议必须满足被保全的财产属于“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这一前提条件,案外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方有权排除执行。 案情简介 1. 在冀百站诉宏业达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冀百站申请天津高院,保全查封宏业达公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