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9年第27次法官会议纪要:减资未通知债权人不构成抽逃出资。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11日,丙公司与乙公司在履行《增资扩股协议书》过程中发生纠纷并引发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丙公司投资款1500万元及利息。 ·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作出裁定追加甲公司为被执行人,由甲公司在其抽逃注册资金200...
这种情形下,虽然公司减资存在违法行为,应由相关管理机关对其实施一定的处罚,但股东并未利用公司减资程序实际抽回出资、侵犯公司财产权,亦未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不能因公司减资程序不合法就认定股东构成抽逃出资。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二辑),第22-23页 参阅案例:(2019)最高法民再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