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受理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走私犯罪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
为研究解决近年来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走私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共同开展了调查研究,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总结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办理走私刑事案件的程序、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走私犯罪案件的管辖...
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参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 《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02年7月8日 法[20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参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向题的意见 为研究解决近年来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走私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办理⾛私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意见》的通 知 ⽂号:法[2002]139号 颁布⽇期:2002-07-08 执⾏⽇期:2002-07-08 时效性:现⾏...
【颁布时间】2002-7-8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law.gov.cn/jsp/contentpub/browser/contentpro.jsp?contentid=co622...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 军事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广东分署, 天津、上海特派办, 各直属海关: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
十七、关于单位走私犯罪案件诉讼代表人的确定及其相关问题 单位走私犯罪案件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参与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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