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0 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该解释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为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量刑依据。 二、诈骗未遂的处理 解释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
诈骗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一解释细化了诈骗数额的具体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二、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诈骗未遂的处理、以及特殊形式的诈骗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该解释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___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A. 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B. 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C. 诈骗在校学生的财物 D. 利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 7 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12 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24 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