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若认定合同成立,须能够同时确定的合同要素有( )。A.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文件全文 编辑 语音 ...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它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通过这份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旨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合同法的相关规则,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它对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的效力认定、违约责任的确定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是法律界和商业领域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该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 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标的和数量的, 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当前正处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司法解释在统一合同司法标准、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审判工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便于读者对相关解释条文正确理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