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全文 编辑 语音 一、管辖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本《解释》意在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法律依据为《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等,同时还引用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这一立法解释的相关规 ...
司法解释 最⾼⼈民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章管辖 第⼀条⼈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百四⼗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涉婚姻⾃由案(刑法第⼆百五⼗七条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