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全文 编辑 语音 一、管辖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