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号】法释〔2002〕3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法规来源】 注:本法规已经被id405434法规废止 【法规全文】
为依法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第二条 刑法...
【摘要】为依法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第二条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释[2002]3 号 【发布日期】 20020130 【生效日期】 200202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 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6日起施行。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刑事案件 骗取出境证件罪 情节严重 首要分子 变造 人民法院公告 介绍他人 三条 违法所得 国家利益 摘要: 【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6日起施行。
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6日起施行。 著录项 来源 《司法业务文选》 |2002年第13期|P.44-45|共2页 作者 作者单位 原文格式 PDF 正文语种 CHI 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6日起施行。 2002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为依法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