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4月16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以下简称《自首和立功解答》)规定,对于犯罪分子作案后,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审查和裁判这三个条件的,认为是自首。 修订后的《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
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4月16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以下简称《自首和立功解答》)规定,对于犯罪分子作案后,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审查和裁判这三个条件的,认为是自首。 修订后的《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充分运用刑事政策,准确适用刑法关于自首和立功的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自首和立功解释》)。司法实践中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目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和立功制度的运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对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