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 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 第八条 司法解释立项、审核、协调等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