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时若无人竞买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 变卖财产的规定 (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发表时间:2023-06-25 15: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pdf上一篇拍卖法及实施细则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分享到:河南一泰拍卖有限公司 24小时服务热线 0391-3918868...
$*ST东园(SZ0023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如果第一次拍卖未能成交,再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对于上市公司股权,如果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进行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