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
第一条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社会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逮捕公安部证据收集审查认定诉讼规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vip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15年10月9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5-9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判断犯罪之“社会危险性”的实质要件,在“社会危险性”认定标准的客观性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规定... 洪浩,赵洪方 - 《政法论丛》 被引量: 2发表: 2016年 我国逮捕审查制度中"社会危险性"认定之程序要件——兼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
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其中大量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都需要审查是否符合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为促进刑诉法中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规定的落实,促进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与协调,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出...
事发于2022年6月1日凌晨,湛江市吴川市金汇大厦,扬言见一次打一次,比唐山事件要离谱,希望有关部门跟进一下湛江市。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二百七十条“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应当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