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向人社部、财政部报备,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