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8.09.18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施行日期】2018.09.18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十九条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
【2018 年修订】 根据2014 年 7 月 2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 2018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发文号:国务院令第44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5-08-26 实施日期:2005-11-01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第二次修改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最新)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预防和打击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非法生产毒品和凯西激素的化学品。第三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统一管理,加强...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18 年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范和打击易制毒化 学品的非法生产、贩运和滥用行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用于生产合成毒品 的化学原料、溶剂、催化剂和试剂等物质。 第三条...
(2018年9月18日修正版) (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销售对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