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股实债”就融资企业内部关系而言,可被认定为是债权。 二、名股实债中,约定由公司回购股权的条款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裁判要旨:青海高院认为,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前提是不违反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不侵害外部债权人的权利、不违反资本维持的原则,青海高院...
1、若“明股实债” 被认定为股权投资,则投资人不能要求目标公司还本付息,在破产清算的时候,股权投资的受偿在债权清偿之后,因此投资人需要承担股权投资失败的风险。; 2、回购主体本身存在着能否如约履行回购义务、是否具有支付回购款的能力等等信用风险; 3、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但在“明股...
综上上述分析,在“明股实债”交易模式下,为避免债权投资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实际股权投资可能带来的债权回收及承担股东责任的风险,建议在业务实操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相关风险:在交易文件中明确表示借款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内容,以完成借款协议项下款项出借义务支付投资款并具有明确的支付记录;具有债权到期后或债务...
古语云:“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在私募基金监管日益趋严的情况下,无论是私募机构自身抑或是相关从业人员,都有必要“防患于未然”,这就需要了解“名股实债”交易在当前环境下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据此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交易结构,实现交易的合法合规。 私募基金“名股实债”投资面临的法律风险应当说既有行政的,...
但是在降杠杆、去影子银行的大背景下,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风险。那么,如何判定明股实债,这种投资方式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谈谈。 一、判断明股实债的关键因素 在明股实债中,投资者承诺以股权投资本金的远期有效退出和约定利息或固定收益的刚性实现为要约条件,即以股权投资的形式,表现为债务...
“明股实债”模式在私募基金领域内运用广泛,但其法律风险正逐渐引起关注。该模式在形式上体现为股权融资,但在权利义务与风险承担上更接近于债权融资。早期房地产企业通过股权质押或不动产抵押获取贷款,随着监管加强,私募基金成为主要融资渠道之一。私募基金通过购买股权或增资并设定特定条件,安排大股东回购...
【一文彻底读懂明股实债的法律风险】来源:… @财融圈@金融招聘@财务招聘@中国注册会计师俱乐部@首席财务官俱乐部@金融干货店@四大那些事儿 详情:http://t.cn/AiTY59P8
本文从明股实债的概念入手,结合多个典型案例的判决进行分析,对明股实债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归纳和总结。 01 “明股实债”的概念 “明股实债”,理论界也称为:阶段性股权让渡,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实践中产生的概念。它是指资金以股权投资模式(增资或转让)进入目标公司,但附带回购条款,约定一定期限后,...
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资本市场中企业融资经常会用到明股实债、让与担保与对赌协议这三种方式,但是当事人可能不太清楚采用这三种方式的优劣,以及可能要承担的风险与法律后果。由于这三种融资方式在实践中被频繁应用,所以在《九民纪要》中也对对赌协议与让与担保做了详细的规定。虽然明股实债因为一些原因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