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慧周报”的举报: “明慧周报”若涉及违法内容,如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等,举报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举报。 然而,是否获得奖励,需要查看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直接提及对“明慧周报”或类似刊物的举报奖励。 举报奖励的实际情况: ...
“法轮大法”好,是于某华、靳某恩等人的“共识”,他们多次进行“法轮功”学法聚会活动。这些人分工具体,职责明确,有负责打印“明慧周刊”“明慧周报”等法轮功宣传资料的;有驾车接送参加法轮功聚会活动的;有提供资金、购买打印法轮功资料纸张、墨粉的;也有公开向他人散发法轮功资料,并将所谓的“真相币”夹杂在正常...
2010年12月13日,陈建军因向安化县大福镇中学师生散发《为什么劝你退党》等法轮功宣传册被安化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2年5月9日,陈建军又因向安化县长塘镇合欣村村民散发《法轮功明慧周报》宣传资料被安化县公安局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2015年11月5日10时许,陈建军在再次向安化县长塘镇合欣村村民散发传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