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于全国范围之内,计设有卫329个,另设65个直接隶属于都司的守御千户所。自永乐朝起,卫所体系发生显著变化,境内外卫的数量增至493个,与此同时,守御、屯田与群牧千户所达359个,安抚司有16个,长官司为7个,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以及边疆地带,番边卫所等亦有407个之多。相较于清代,明代各省驻军规模颇为可观。以云南地区为例
这就说明,“卫”和“所”是两个不同的军事单位,所隶属于卫,用现在的话来说,都司就是省军区,卫是市军分区,所就是驻扎在重要市县的团、营级驻军。当然明代的卫也有内外之分,京师及京师附近也有不少内卫。卫的全称为“某某卫指挥使司”,以云南为例,就有曲靖、楚雄卫指挥使司。卫所系统建立后,组织架...
尤为特别的是,都司还设有一个独特的职位——经历司。经历司专门负责军需物资的收支和军饷的发放。为了防止贪腐,经历司的官员由吏部直接委派,不受都司节制。随着军事形势的变化,都司和行都司的数量也在不断调整。到了宣德年间(1426-1435年),全国共有十六个都司,五个行都司,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军事指挥系统。
首先,本地人说的是在都司卫那个地方出生并且长大的人。他们对当地的地形、气候还有民情特别了解,能完全适应在当地执行任务的需要。本地人在都司卫里的作用很重要,是执行任务的主要力量,能把当地的安全和稳定维护得很好。其次,外地人说的是从别的地方来的人。他们往往是为了能有更好的生活和机会才加入都司卫的。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都司卫所是明代的地方军事机构。羁縻都司卫所则是明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由兵部直接统领。各级长官都由当地的酋长、族首领担任,明
一、明代都司卫所的设立 明代都司卫所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明代皇帝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后,着力加强地方行政管理,实行了“府、州、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为了加强地方治安和军事防御,明代在各个地区设立了都司卫所。都司是明代地方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用以管理地方政务和维持地方治安。卫所则是负责地方的军事防御,...
明代的卫所、都司、行都司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组织严密的军事体制。卫所:性质:相当于市级军分区,负责重要城市和县团级的保安部队。编制:组织结构清晰,每千户地有1200人,百户地有112人,设有将军与小旗。分布:明朝全国范围内设有大量卫所,数量多于清朝,如云南在洪武末年有20个卫所。都司:性质:...
明代都司卫所管理体制研究 作者:彭勇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年: 2025-2-1 页数: 416 定价: 88 装帧: 精装 ISBN:978-7-108-07553-6 内容简介 明代卫所不是简单的军事组织,更不是一座座大小军营,而是兼具军事、行政、财政、司法、民政和社会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军政管理单位,本书以“封疆之制...
都司卫主要负责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地方治安。都司卫负责对当地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和维护,防止盗贼等不法分子的活动,保障当地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2)防御边疆。都司卫是明代边防的重要一环,负责守卫边境线,抵御外敌入侵,保卫国家的安全和领土完整。 (3)征发士兵。都司卫负责组织和征发当地士兵,为国...
都司和行都司,作为明代地方的最高军事机构,其职责是专门统辖各地的卫所,并直接隶属于京师的五军都督府。在明朝初期,京师及全国各地均设立了卫所,通常一府设立一所,数府则共设一卫。1373年,明朝定制了卫所的编制,规定每卫下设前后中左右五个千户所,每卫大约由五千六百人组成,而每个千户所则由一千一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