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的严肃性。 六、在贯彻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锡人干[1997]12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干[1997]71号)同时废止。
法规类别: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 无锡市劳动局、无锡市人事局、无锡市总工会关于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享受供属生活困难补助、定期抚恤费(救济费)人员供养条件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 锡劳险[2000]32号 市各委、办、区、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待遇按时、准确发放...
无锡市妇女联合会、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残疾人联合《关于开展全省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人事局(人事和劳动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学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2009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09〕78号、锡人核〔2009〕70号)精神,经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各责任部门评议复核,市优秀...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社保费用收缴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14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制定的《关于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社保费用收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人事局无锡市总工会 发文字号:锡劳社培〔2007〕12号 公布日期:2007.03.13 施行日期:2007.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人事局、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