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争议遗嘱认证主要涉及公证遗嘱的规则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且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以下是关于无争议遗嘱认证的详细规则和程序:法规 一、遗嘱公证的申请 ...
章:10A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宪报编号版本日期 赋权条文 30/06/1997 (第10章第72条)[1971年10月7日](本为1971年第113号法律公告)条: 1 引称 30/06/1997 本规则可引称为《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条: 2 释义21 of 2005 11/02/2006 (1) 《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适用于本规则的释义,一如...
(1) 凡遗嘱内并无见证条款,或见证条款不够充分,或司法常务官对遗嘱是否已妥为签立觉得有疑问,则司法常务官在接纳该遗嘱为证明前,须规定一名或多于一名见证人就该遗嘱的妥为签立而提交誓章,如没有可方便找到的见证人,则须规定于遗嘱签立时在场的任何其他人提交誓章: 但如遗嘱所用语文是中文,而且看似已由立遗嘱...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 2 条 4 个人申请 30 06 1997 1 个人申请人可在承办处申请授予 2 个人申请人不得经由代理人提出申请 不论该代理人是否支取酬劳均是如此 亦不得由任 何以作为其顾问身分行事或看似是以顾问身分行事的人陪伴 3 如有以下情况 则个人申请不予接受或办理 a 有需要藉动议或诉讼而将有关事宜...
章:10A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宪报编号版本日期 赋权条文 30/06/1997 (第10章第72条)[1971年10月7日](本为1971年第113号法律公告)条: 1 引称 30/06/1997 本规则可引称为《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条: 2 释义21 of 2005 11/02/2006 (1) 《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适用于本规则的释义,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