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样本均值和样本方差就可以一定程度上描述总体的均值和方差。 但是课本上给出的样本方差定义式是: Var(X)=1n−1∑i=1n(xi−X¯)2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除以n-1呢? 我们不妨先实证一下这么做的合理性。 计算机暴力验证 对于这种概率问题,是不是有一种很想暴力验证的冲动呢?没事我也有,下面我会...
可以看到求方差的公式中有均数的存在,在总体均数已知时,可以直接以n作为分母,这样可以得到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但是总体均数通常是未知的,此时需要以样本均数作为代替,就产生了自由度的概念,此时需要以自由度n-1为分母时才能得到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望采纳 10分享举报...
可以看到求方差的公式中有均数的存在,在总体均数已知时,可以直接以n作为分母,这样可以得到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但是总体均数通常是未知的,此时需要以样本均数作为代替,就产生了自由度的概念,此时需要以自由度n-1为分母时才能得到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望采纳 ...
样本方差只有当除以n-1时才是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如果除以n则是有偏的